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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健類”食品不能混合任何西藥(化學)成分
部分華商明知故犯 當心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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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報記者楊青洛杉磯07年5月21日報道】年銷售額高達四百億元的保健藥品、食品市場在美國迅速擴張,不僅為擔心傳統西藥有「副作用」的民眾提供更大的養生選擇空間,也為華裔新移民創造許多就業和發財機會 。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對保健藥品與處方藥品不僅在審查上嚴格區分,規定“健康保健類”食品不能混合任何西藥(化學)成分,而且廣告措辭也規定嚴格 ,絕對禁止將「養生」「保健」誇張為「治病」「救人」,違者將遭受嚴重處罰,華裔業者須警惕。

FDA法規和保健藥品標籤專家、美國貝佳藥業(Best in Nature)負責人指出,1994年,FDA頒布「飲食健康教育法案」(Dietary Supplement Health Education Acts,簡稱DSHEA),將保健藥品加入聯邦食藥局的分類中,使美國傳統的藥物、食品兩大分類擴大為處方藥物、保健藥品、食品三類並行。凡運動補充劑、維他命以及草本營養品等均列入「保健藥品」中,中草藥及以中草藥為原料的保健藥品和相關華裔業者因此獲得生存空間。

但美國貝佳藥業負責人表示,雖然這一法規實施已逾十年,很多華裔業者至今卻所知不多,或也有明知故犯者。據FDA規定,所有的「健康保健類」食品、藥品,均不能混合任何西藥(化學)成分。

該負責人說,近年華裔社區一些商家被查,恰與此有關。中國近年鼓勵中西醫結合,在藥物和保健品方面也多有中西藥結合的成分,比如中國大陸治療糖尿病的中藥常常加入西藥成分,這些東西在中國合法,但拿到美國銷售,就會犯法。

該負責人說,目前在美國的藥物市場分為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兩種。由於FDA明文規定,不許從外國進口沒有FDA批准的處方藥,任何外國產製含有處方藥成分的「健康保健品 」,也被視為非法進口。

更值得華裔商家注意的是,FDA規定所有的健康保健藥品、食品可對身體的症狀效用做一定的表述,但杜絕其對疾病有「治癒」、「診斷」等方面的措詞。比如,可以說產品對「血壓高」怎樣怎樣,但不能說對「高血壓症」怎樣怎樣;可以說對「精力衰弱」如何如何,卻不能說成是「防止早泄、陽萎」等等,誤導消費者。

美國貝佳藥業負責人表示,目前保健藥品的廣告審核主要由聯邦商業委員會(FCC)把關,其規定於FDA完全一致。雖因人手緊張而沒有專人審核保健藥品的中文廣告,但FDA的英文規定,適用於所有業者 ,FDA同時保留對違法者取締和罰款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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